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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管学院2019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大类的通知

2019-01-14 点击数:

 经管学院2019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大类的通知


为促进学生成长和成才,服务于学校“培养适应和引领未来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加强学生创新、创意、创业能力培养,经研究,拟开展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大类工作。根据《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重大校〔2017〕2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转专业基本条件

见附件各大类及专业转专业办法细则。


  二、转专业流程及时间安排

1月11日

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大类拟接收人数及实施细则

2月16日前

学生准备转专业/大类申请材料(审批表、成绩单及其他支撑材料)

2月16日—2月21日

学生在网上http://202.202.1.176:8088/提交申请,并将申请的纸质材料交到拟转入专业/大类指定学院教务办公室(见附件5)

3月3日前

各专业/大类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见相关通知)

3月4日

学院报录取名单到教务处

3月4日—3月6日

教务处公示转专业/大类名单,无异议后进行学籍异动

3月7日

学生到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到、选课并进行学分认证,正式进入转入专业/大类学习

  三、2019年各大类及专业接收名额表

招生专业/大类

拟接收名额

学生材料送至地点

所含专业

所属学院

工商管理类

16

2月21日统一接收材料;虎溪综合楼DZ104

工商管理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会计学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会计学(ACCA方向)

20

会计学(ACCA方向)

经济学类

12

金融学

能源经济

经济学

公共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其他

(一)转专业/大类申请一经批准,即变更学籍,不再更改;

(二)学生成绩单,请自行在重大教学网打印(A4纸张);

(三)学生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可信;

(四)被录取的学生按新专业/大类的培养方案执行,学生已修读的课程及学分需到转入学院教务办进行认定;

(五)学分认定原则:同类课程以高学分替代低学分课程;

(六)大类培养(跨学院的)随机编排学院,并参与正常大类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办

二O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2019年本科生转入工商管理类实施细则.doc 

2019年本科生转入经济学类实施细则.doc 

2019年转入会计学(ACCA方向)专业实施细则.doc 

附件1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pdf

附件2 重庆大学一年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doc 

附件3 关于转专业网上申请的操作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