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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班主任工作条例(修订)

2021-05-07 点击数:

一、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具体指导和管理,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的领导下和各年级辅导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艰苦奋斗、诚实守信的文明意识,培养学生健康、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加强学生遵纪守法及安全防范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学生遵守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规范,帮助学生树立安全意识,及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4.指导学生了解大学的学习规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学生培养主动获取知识、掌握技能的能力。

5.加强班级精神文明和班风、学风建设。把思想教育工作贯穿到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环节,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改进学习方法,树立优良的班风和学风。

6.建立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加强班级组织建设。建立班级学习、奖学金评比、入党推优、综合测评、规范语言文字、卫生评比等制度,指导班委和团支部开展工作。

7.深入学习实际,加强学生行课管理。经常对学生行课进行考勤,加强与辅导员、任课教师的联系,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做好任课教师与学生间的沟通工作,及时向教师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或建议。

8.每月至少召开两次主题班会,每学期找每个学生谈心一次。及时向学生传达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生开展各类“争先创优”活动,把握学生学习、思想、生活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9.加强学生在寝室的管理。经常到学生寝室,督促学生按时作息,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搞好寝室卫生,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10.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充分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协助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以学生为本,指导学生选课、攻读第二学位、报考研究生、开展课外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

11.关心学生生活。指导和帮助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贫困学生克服困难,申请助学贷款,解决实际问题。

12.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培养工作。每学期末,将学生的学习成绩、现实表现等情况书面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班主任的设置和聘任

1.为了加强班级日常管理,学院给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原则上一人担任两个个班的班主任。

2.班主任由学院按照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选聘,原则上从综合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党员脱产博士生中选聘,也可从优秀党员研究生中选聘。聘期一般为两年。

3.班主任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觉悟高,作风正,纪律严,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意识;有一定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班主任的工作考核

1.学院每学年将选聘的班主任名单及所带班级情况报学校备案,并依据班主任工作条例健全考核制度,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

2.学院每两周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会,听取班主任工作汇报,交流情况,研究工作,布置任务。

3.学院负责对班主任每学年进行一次工作考核,组织班主任填写《重庆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考核主要从班主任的工作态度、能力、效果及学生的评价等方面进行,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四、班主任的奖惩

1.对完成工作任务的班主任,由学院发给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每学年按10个月计发。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每月津贴500元(含学校补贴)。

2.对工作考核为优秀的班主任,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的,学院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应予以解聘。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本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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